摘要: “新浪给了我一个博客,我用它来炒作。”这句话是我想出来的,觉得完全可以作为新浪“穿帮门”的注脚。 事情是这样的,新浪前阶段升级博客,发生小小技术漏洞,导致跟帖的IP地址和博主相同,就会显示为博主的名字,而不再是匿名的名字。网友这才发 现,众多明星居然在自己博客...
“新浪给了我一个博客,我用它来炒作。”这句话是我想出来的,觉得完全可以作为新浪“穿帮门”的注脚。
事情是这样的,新浪前阶段升级博客,发生小小技术漏洞,导致跟帖的IP地址和博主相同,就会显示为博主的名字,而不再是匿名的名字。网友这才发 现,众多明星居然在自己博客上,冒充粉丝匿名进行表扬与自我表扬,甚至攻击对自己不利的网友。比如歌星金莎发完博文后立即匿名留言,说些“金莎写的文章好 有feel,美女还充满才气”之类的肉麻话。其他涉“案”明星还有周杰、金巧巧、黄明、马天宇等人。
本以为这种力气活,顶多是经纪人在干,没想到明星亲自上阵,也算难得。不过说到底,无非明星自我炒作而已。这年头,要见到猪走路难,看明星炒作还不容易吗?明星,明星,不在炒作中成名,就在炒作中死亡。所以,明星在博客上裸奔,无非换个新鲜招式,终究不算什么大事。
话是这么说,是非问题不能不搞清楚。比如有人认为这不过是明星虚荣心所致,不必作出道义凛然的裁判状。这里是虚荣心还是炒作,有必要界定一下。 虚荣心人皆有之,炒作则不同。前者是一种“自慰”,后者却有欺骗嫌疑。说的明白一点,前者属于“私域”,没人管你,后者却发生在“公共领域”,挨点批评也 是应该的。说不定,还真有粉丝脆弱心灵受到伤害,总得有人为此负责不是。
我的意思是,出于见多不怪当作没看见,也没什么不可以。但是,错的就是错的,炒作就是炒作,不能拿虚荣心之类的理由来开脱。金莎自己都觉得“好 丢人”,咱们作为观众或打酱油路过的,更不能是非不清对吧。真的明星,肯定不屑于如此没有技术含量的炒作手法,真的粉丝,当然也不能容忍偶像欺骗他们的感 情。
说到这里,还得提一下金莎的道歉。该不该道歉另说,金莎的道歉书却构成了一种双重反讽。她的道歉书标题是“很寒很猥琐”,第一句话说“想用这个 标题很久了,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机会,今天终于得偿所愿。”看到这里,有点智商的人总不至于认为这是道歉吧?实际上,这时候人家想到的还是卖弄、卖弄、卖 弄,炒作、炒作、炒作……由此可见,有一种东西已经根深蒂固地长在这些明星大脑里。这种东西,就叫作利欲熏心。不过,有句话她却说对了,国内那些明星博客 大多就是“很寒很猥琐”。
事情本无聊,庸人自扰之。原本关心此事,出于对“博客精神”的长期关注。国内博客方兴未艾之时,许多人对博客可能发挥的社会作用抱以乐观态度。 我曾经认为,博客最重要的是“原生精神”,即那种由自发自觉的、平等至上的、不受外力左右的“电子书写”行为所催生的一种互联网民主精神。现在来看,博客 在国内已经彻底烂掉,更多成为功利化、庸俗化、娱乐化、矫情化的电子戏台。虽说还有不少人为此而战——比如和菜头、连岳、罗永浩等人,但大势已去,这时候 谈什么精神都是扯淡。
至少,以后登陆明星博客,只能权当看戏去。
(作者:魏英杰)






